一周内“碰瓷”48次获利10.3万余元,4人因诈骗罪获刑
基层头条讯: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对一起诈骗案进行了二审判决。2021年5月,被告人黄某等四人对正常行驶的车辆“碰瓷”,通过假装跑步被车辆“撞倒”后受伤或者扫码器损坏向车主索要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赔偿。一周时间内,该团伙在通州区、海淀区、朝阳区等地共骗取48名车主共计人民币10.3万余元。后因被骗车主报警,公安机关在2021年5月27日将4人抓获。最终,一审法院判决
政法
2022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