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青岛讯 1月27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燃气供热管理处处长王阿龙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问题。

《青岛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新规落地生根,筑牢燃气安全人民防线,青岛市已全面部署并启动《办法》的宣传贯彻与培训工作。宣传培训是确保《办法》有效落实的重要前提,只有让管理部门精准掌握、经营企业全面遵循、社会公众普遍知晓,才能将法规条文切实转化为安全保障的实践效能。
为此,全市将紧扣“精准施教、广泛普及”两大主线,系统化、立体化推进相关工作:
聚焦关键人群,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培训
为准确传递立法意图与核心要求,培训工作将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指导:一是提升监管效能,锻造专业队伍。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将牵头组织专题政策说明会,对市、区(市)两级燃气管理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将深入解读《办法》的立法背景、监管框架与核心制度,并重点围绕信息化安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关键条款进行逐条剖析,确保监管人员深刻理解、精准执行,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
二是夯实企业责任,实现全员覆盖。 各区(市)燃气管理部门将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开展全员轮训。培训内容紧扣气瓶使用登记、充装、储存、运输、配送、随瓶安检等全链条环节的具体规定,通过条文解析、典型案例剖析、现场互动答疑等形式,使企业负责人至一线操作人员均能明确法律责任、安全边界与操作规范,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构建多元矩阵,开展立体式社会宣传
为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与用气素养,将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广泛深入宣传:一是拓宽传播渠道,推动家喻户晓。 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在电视、广播、报刊及各类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持续推送《办法》解读、安全用气常识、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同时,利用商场、社区、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通俗易懂的科普短视频和宣传海报,让安全知识融入市民日常生活场景。二是紧盯重点场所,促进入脑入心。 组织由监管人员、企业安全员、社区志愿者构成的宣传队伍,深入餐饮集中区、农贸市场等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高频场所,开展“面对面”宣讲。通过以案释法,结合典型执法案例,既警示经营单位严守法律红线,也教育用户识别风险、规范操作,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久久为功。 将《办法》及安全用气宣传纳入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经营企业在开展气瓶配送、入户安检等服务时,同步进行“送法上门”和知识普及。积极构建“政府部门主导、经营企业联动、社会公众参与”的三方协同宣传格局,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维护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上述系统举措的扎实推进,青岛市旨在全面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法治化、规范化运营水平,显著增强广大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和能力,从而确保《办法》的每一项要求都能转化为坚实的安全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公共安全大局稳定。
青岛市智慧燃气监管系统正式投用,实现“一瓶一码”全程追溯
《办法》中明确的“市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即由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建设并已投入运行的青岛市智慧燃气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已于2025年12月正式建成投用,全面覆盖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及汽车加气三大领域,集成了包括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子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等在内的十大功能模块及移动端应用,并与省级燃气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互通,构建起省、市、区(市)三级联网联动的智慧监管体系。
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这一安全监管关键领域,系统专门部署了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子系统,通过在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加装智能限充设备,从“气瓶合规性”与“流转全过程”两大维度入手,推动监管向数字化、闭环化升级。该系统涵盖基础信息管理、气瓶全生命周期跟踪、全流程追溯、异常预警、阳光充装可视化及“监管一张图”等核心功能。
在“气瓶合规性”方面,系统与省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对接,动态获取气瓶登记、检验、报废等关键信息。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气瓶,将被系统自动锁定,禁止进入充装与流通环节,从根本上杜绝气瓶“体外循环”等问题,实现监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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