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未注明支付劳务工资用途被判败诉
基层头条讯:近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微信转账未注明款项用途的劳务纠纷上诉案依法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占某某与高某某发生劳务合同纠纷,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由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占某某支付劳务工资5万元。宣判后,高某某不服向西宁中院提起上诉。经审理查明,高某某从青海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处承包了在玉树藏族自治州的一个建桥项目。2019年6月1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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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